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湖北广播电视台关于举办2022年“我喜爱的湖北品牌”电视大赛的通知

阅读数:672次 2022-10-26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增强全省品牌意识,展示品牌发展成果,加快推进品牌强省建设,助力湖北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经研究决定,省知识产权局、湖北广播电视台联合举办2022年“我喜爱的湖北品牌”电视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宗旨

2022年“我喜爱的湖北品牌”电视大赛,以“三高地、两基地”建设并比较贴近百姓生活的终端产品为主导,通过品牌推介、大众投票、媒体展示的形式,深度挖掘品牌故事、传承城市文化、凝聚情感基因、扩大品牌影响。更深、更广展示湖北品牌发展成果,增强湖北品牌在全国、全世界的美誉度和影响力,为湖北品牌发展壮大注入新动能,助推湖北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

二、活动安排

本次分为提名参赛、初赛和决赛三个环节:

(一)提名参赛(11月下旬前):企业自荐报名,市州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审核,市州政府推荐提名。提名品牌范围应以“三高地、两基地”建设、比较贴近百姓生活的产品(烟草除外)为主。

1、提名名额:武汉市8个,宜昌市、襄阳市各5个,荆州、孝感、咸宁、荆门、黄冈、恩施、十堰、黄石、随州各3个,鄂州、仙桃市、潜江市、天门市、神农架林区各2个。共55个。原则上,每个市州同一个行业提名品牌不超过1个。

2、报名条件:

(1)报名人为本省法人和其他组织,拥有无权属争议的有效注册商标;

(2)品牌依法连续使用三年以上,信誉良好,具有鲜明的品牌定位、文化特色和较强的识别度;

(3)在行业内居领先地位,拥有较高品牌认知度和较大影响力;

(4)在塑造品牌形象方面表现突出,对湖北经济发展和城市建设做出显著贡献;

(5)守法经营,近2年未受过行政处罚,销售量、利润、纳税额等主要经济指标及财务状况良好。

(二)初赛(12月中旬):品牌推介+大众评选+专家评审。对提名品牌进行宣传、预热,由报名企业或提名单位进行品牌推介,组织开展网络投票,由大众投票+专家投票方式,产生20个品牌入围决赛。同时,根据网络投票、参赛视频质量情况产生大赛“网络人气奖”“优秀创意奖”。

1、宣传预热:多渠道发布、宣传本次活动及参赛品牌情况,营造良好氛围。

2、品牌推介:由报名企业或提名单位为品牌进行推介,讲述品牌发展、文化与历史故事。每个品牌录制时长不超过100秒的推介视频,参与线上投票评选。

3、大众评选:线上网络投票

(1)品牌展示:候选品牌分地域设置展示区域,以品牌推介视频为投票载体,通过政府号召、媒体宣传、行业发动的形式,引导公众在线投票。

(2)网络投票:湖北电视综合频道官方微信公众号《帮女郎》开展5天网络投票。

4、专家评审:评委会专家结合参赛材料和视频进行评审打分

最终,以“大众评选*20%+专家评审*80%”作为综合得分,产生得分前20名的品牌入围决赛。同时产生大赛“网络人气奖”“优秀创意奖”。

(三)决赛(1月中下旬):电视展评+现场评选+颁奖

1、电视展评

(1)品牌展播:20个入围决赛品牌各制作时长不超过100秒的推介视频,在湖北电视综合频道品牌栏目《帮女郎》栏目前播出,每天播出两个品牌,为期十天。

(2)大众投票:展播期间开通实时在线投票,展播完成的视频进入《帮女郎》专区,每个品牌重点推荐7天,进行网络在线投票。

2、现场评选

(1)品牌路演:每个入围品牌代言人上台进行品牌现场推介。展示时间为3分钟,包括100秒以内展示视频和根据品牌特性设计的现场路演展示。

(2)现场评分:评选现场在线直播,开通线上大众投票+专家评审团投票+媒体代表评审团投票通道。专家评审团投票结果占总评分的50%的比例;大众评审团投票结果(含电视展播期间大众投票数)占总评分30%比例;媒体代表评审团投票结果占总评分20%比例。

3、颁奖:根据评分高低,前10名的品牌获2022年“我喜爱的湖北品牌”金奖,11—20名的品牌获2022年“我喜爱的湖北品牌”银奖,其他提名参加的品牌获2022年“我喜爱的湖北品牌”提名奖。现场给获金奖、银奖和“网络人气奖”“优秀创意奖”单位颁奖。

三、评分标准:(百分制,每项十分)

1、品质:该品牌产品的质量合格,处于行业领先地位。

2、服务:该品牌服务体系完善,用户满意,投诉少且能及时妥善解决。

3、信誉:品牌产品信誉良好,信守承诺,无欺诈用户的行为。

4、形象:具备良好的社会形象,特别是公益形象。

5、影响力:知名度较高,用户对该品牌的信誉度、忠诚度高。

6、推动力:该品牌对其行业有较大的推动作用。

7、引领力:对湖北经济发展具有较大影响。

8、贡献力:带动就业,年产值高,纳税能力强。

9、责任感:在疫情防控及抗洪等工作中做出贡献。

10、可持续:驰名商标、老字号、地标产品等。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共同做好活动组织实施工作。省知识产权局、湖北广播电视台牵头负责活动的组织策划和统筹协调,各级知识产权局负责联合有关单位做好本地区组织推荐和申报工作。请各市、州、林区知识产权局指定一名工作人员作为本次活动联络员。

(二)积极宣传,营造氛围。各地各单位要切实加大宣传力度,加强与主流媒体和网络新媒体的合作,及时关注本地区本系统报名和活动情况,进行多渠道跟踪报道。要在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链接或转载活动有关信息,扩大活动社会影响力。省知识产权局将联合有关媒体进行专题宣传。

(三)主动对接,跟踪服务。各地各单位要把本次活动作为推动湖北品牌发展的重要平台,主动与参加企业(品牌)对接,提供服务。特别是对本次活动获奖企业(品牌),要大力支持进行跟踪服务,带动本地企业(品牌)赋能发展,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

请各地于2022年11月25日前将2022年“我喜爱的湖北品牌”电视大赛报名表、相关资料(参见附件),以及联络员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发至湖北广播电视台。


附件:

1、2022年“我喜爱的湖北品牌”电视大赛报名表

2、报名材料及要求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湖北广播电视台

2022年10月20日


联系人:

湖北广播电视台电视综合频道:张宗才18108638110

邮 箱:925707609@qq.com

省知识产权发展中心:刘晶875200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