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知识产权“蓝天”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
阅读数:629次 2021-11-01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我省知识产权领域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部署,现将我省深入开展2021年度知识产权“蓝天”专项整治行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专项整治重点打击的内容
2021年度知识产权“蓝天”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任务是:严厉打击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专利申请代理行为;严厉打击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申请代理行为;持续严厉打击无资质专利代理行为;严厉打击伪造、变造法律文件印章等行为。对国家知识产权局通报的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专利申请做到应撤尽撤。对于在查处无资质专利代理案件中发现同时代理提交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非正常专利申请的,作为从重处罚情节严肃处置。
二、强化专项整治监管责任
各市州要严格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深入开展“蓝天”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要求,强化辖区内监管力度,将知识产权“蓝天”专项整治行动与专利、商标代理“双随机、一公开”检查工作结合起来,加强日常监管,创新监管工作方式方法,提升监管效率;要加大对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行业组织和社会监督作用,积极引导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规范经营;要加强组织领导,强化部门协作,有序发展知识产权服务业,真正把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为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全链条提供有力支撑。省局将约谈不以保护创新为目的的专利申请和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申请问题较多的单位和市州。
专项整治情况请于10月20日前报省知识产权局规划发展处,重大事项及时报告。
特此通知。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2021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