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建筑业企业增产创收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阅读数:693次 2021-11-01

各园区、各相关企业:
       据《武汉经开区管委会 汉南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发展壮大的实施意见》(武经开规〔2021〕2号)文件要求,现启动2021年度鼓励建筑业企业增产创收奖励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武汉开发区(汉南区),依法合规经营,无不良诚信记录。
(二)产值达到规模的建筑企业(增产创收1)。
(三)产值达到规模、资质符合要求的企业(增产创收2)。
二、奖励标准
(一)自2020年1月1日起,我区建筑企业年产值达到一定规模的,每年分层级给予一次性奖励。即:①建筑企业年产值在5亿元以上至10亿元,且产值增幅达15%以上,奖励给企业20万元;②建筑企业年产值在10亿元以上至50亿元,且产值增幅达15%以上,奖励给企业50万元;③建筑企业年产值在50亿元以上,且产值增幅达10%以上,奖励给企业100万元。
(二)自2020年1月1日起,行业甲级资质的建筑产业链相关企业迁入我区后三年内年度产值达到2亿元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三年内年度产值达到5亿元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
三、申报材料
(一)武汉经开区(汉南区)建筑业奖励申请表(附件1)。
(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
(三)企业资质证明。
(四)企业上年度及本年度相关财务报表及产值证明。(产值数据附企业上报国家统计局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相关数据截图,并加盖公司公章;纳税证明加盖税务部门公章)
(五)承诺书(附件2)。
(六)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四、申报程序
1. 企业将申报资料电子版发送至区住建局邮箱(请将申报资料整合为1个PDF格式文件,邮箱:303385556@qq.com),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6月18日(节假日除外),请各企业务必尽早提交,后续程序将由我区内部流转。
2.园区根据部门审核意见进行终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将资金拨付给企业。
3.申报资料一式二份,加盖公章,提交至开发区市民服务中心。(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88号)一楼大厅17号政策兑现窗口。
五、注意事项
申报企业需认真理解《武汉经开区管委会 汉南区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建筑业发展壮大的实施意见》中“就高不重复”,“诚信守诺”,“守法守规”的原则要求。
六、联系方式

027-62430669           

附件: 1. 武汉经开区(汉南区)建筑业奖励申请表.docx

附件: 2. 承诺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