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瞪羚企业”认定奖励
阅读数:665次 2021-11-01
申报时间
2021-03-31 至 2021-04-30
支持方式
见政策原文
条件
应列入《关于洪山区2020年度“瞪羚企业”认定结果的通知》公布名单的企业,目前企业纳税关系在洪山区。
办理流程
提交材料
(1)《2020年度洪山区“瞪羚企业”认定奖励申请表》(附件3);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2021年最新纳税凭证;
(4)企业承诺函(附件5)。
请于2021年4月30日之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一份)报至洪山区科经局,纸质申报材料用A4纸打印。申请表提交签字盖章原件,复印件无效。
(1)《2020年度洪山区“瞪羚企业”认定奖励申请表》(附件3);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3)2021年最新纳税凭证;
(4)企业承诺函(附件5)。
请于2021年4月30日之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一份)报至洪山区科经局,纸质申报材料用A4纸打印。申请表提交签字盖章原件,复印件无效。
联系方式
联系科室:高新技术与产业发展科
联系人:朱洁
联系电话:87374280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洪山区文化大道555号融创智谷C5栋附楼413室
联系人:朱洁
联系电话:87374280
纸质材料报送地址:洪山区文化大道555号融创智谷C5栋附楼413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