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武汉成长性工业企业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工作
阅读数:608次 2021-11-01
申报时间
2021-03-09 至 2021-03-29
支持方式
流动资金贷款贴息
条件
(一)2020年度产值达到百亿元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其产值增幅达到10%及以上;其他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产值增幅达到20%及以上;
(二)企业在申报时为武汉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且按要求在武汉市工业运行监测与服务平台上报送数据;
(三)申请的贷款应是银行2020年度发放成功的流动资金贷款;
(四)没有通过其他渠道获取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对2020年度流动资金贷款进行贴息(包括享受2020年度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贷款)支持的企业。
(二)企业在申报时为武汉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且按要求在武汉市工业运行监测与服务平台上报送数据;
(三)申请的贷款应是银行2020年度发放成功的流动资金贷款;
(四)没有通过其他渠道获取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对2020年度流动资金贷款进行贴息(包括享受2020年度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贷款)支持的企业。
办理流程
(一)组织申报。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组织企业同时进行网上(市经信局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和服务平台 http://120.133.225.98/)、纸质材料(填写附表1)申报工作。
(二)项目初审。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并商区统计部门确认企业产值情况;核查企业本年度是否通过其他渠道获取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对2020年度流动资金贷款进行贴息支持、是否获得2020年度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贷款的支持;核查企业流动资金贷款金额及放款时间,审核结果在本区(开发区)进行公示。
(三)行文上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将审核通过的企业及贷款情况(填写附表2)行文上报至市经信局。
(四)项目审核及办理拨付。市经信局将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各区(开发区)审核流程及上报的企业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根据本项目2021年资金预算额度编制资金分配方案,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经相关程序后,办理拨付手续。
(二)项目初审。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并商区统计部门确认企业产值情况;核查企业本年度是否通过其他渠道获取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对2020年度流动资金贷款进行贴息支持、是否获得2020年度中小微企业纾困专项贷款的支持;核查企业流动资金贷款金额及放款时间,审核结果在本区(开发区)进行公示。
(三)行文上报。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将审核通过的企业及贷款情况(填写附表2)行文上报至市经信局。
(四)项目审核及办理拨付。市经信局将委托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各区(开发区)审核流程及上报的企业资料进行审核,审核完成后根据本项目2021年资金预算额度编制资金分配方案,并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经相关程序后,办理拨付手续。
联系方式
联系人:市经信局经济运行处 陈健飞 项俊
联系电话:85316975 853169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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