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洪山区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补助资金通知

阅读数:679次 2021-09-26

  根据《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洪山区支持工业经济和科技创新发展的政策措施>的通知》(洪政规〔2020〕3号)精神,现就2021年洪山区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补助资金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申报基本条件
      申报企业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法人治理结构规范,财务制度健全,其纳税登记、工商注册、统计核算原则上在洪山区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二、项目申报条件及支持方式
   (一)符合国家及省、市、区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转型升级方向。
   (二)在洪山区入库统计,建设有效期内(最长不超过三年)固定资产投资(一般投资和技改项目投资,包括用于项目的建筑工程、安装工程、生产性设备购置等固定资产投资,下同)达到500万元以上(含)工业投资技改项目。
   (三)2021年洪山区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补助,其投资补助认定期为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补助标准为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补助认定期内,设备投资费用总额给予不超过6%比例一次性补贴。单个项目补贴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且承诺享受补贴后在洪山区合法、存续经营5年以上。
 (四)一个企业只能申报一个项目。一个申报企业在申报当年和过去两年累计获得技改专项资金补贴合计原则上不超过1000万元。
    三、申报所需材料
 (一)2021年洪山区工业投资和技术改造补助资金申报表(附件1);
 (二)项目合法性、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
 (三)企业及项目基本情况介绍(附件3);
 (四)项目建设所需的项目核准(备案)、环保、安全生产、施工、验收等文件复印件;
 (五)企业近三年未发生重大安全、环保、质量事故(安监、环保、市场监督部门)证明;
 (六)补助期内一般投资和技改项目投资及对应财务凭证明细清单;
 (七)企业工商税务证照(三证合一)。
    四、申报时间及申报程序
 (一)申报截止时间:2021年8月23日。
 (二)申报程序
       1、初审。根据申报要求对申报企业资格和项目申报资料进行符合性初审。
       2、第三方审计、核查。商请区统计局核查项目入库统计情况;初审合格企业由第三方审计机构审核企业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合规性,核定项目投资总额及补助期投资金额并出具审计报告。
      3、资金审议及拨付。根据审计报告和年度预算情况确定申报项目投资补助金额,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在政府网站和局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重大异议,办理资金拨付手续。五、有关要求
 (一)申报企业及项目必须符合企业申报资格和项目条件。申报项目真实有效,对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将收回专项资金,全区予以通报,并在5年内取消企业申报各级财政专项资金资格。
 (二)申报企业须严格按时间要求按时提交真实、有效、完整的申报纸质版材料一式一份(加盖企业公章)及电子版。过期一律不予受理。
申报资料电子版发至电子邮箱1007525634@qq.com。
    联系人:投资与技术改造科  林 林  唐 璐 
       联系电话:87374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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