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企业上市工作

阅读数:397次 2021-11-02

申报时间

2020-08-13 至 2025-12-31

支持方式

注册地和税务登记地在武汉的企业,境内上市奖励300万,奖励分阶段拨付(报辅50万、报会100万、成功上市150万),在证监会签署监管备忘录的国家和地区境外上市奖励200万。在2018年1月1日以后成功上市或将上市公司迁入我市的,境内上市企业奖励300万,境外上市企业奖励200万。

条件

1、在中介机构的辅导下完成股改,取得股份公司营业执照,并到湖北证监局办理辅导备案登记手续的,奖励50万元;
2、在湖北证监局完成辅导验收,向证监会首次申报上市发行材料并被受理,奖励100万;
3、经证监会核准,企业在沪深交易所成功发行股票并上市,奖励150万;
4、直接赴境外上市或间接上市且募集资金的80%以上投放在我市注册和税务登记的企业,一次性奖励200万;
5、2018年1月1日以后成功上市或将上市公司迁入我市的,境内上市企业奖励300万,境外上市企业奖励200万。
所有奖励不重复领取。

办理流程

提交材料:1、《武汉市企业上市融资奖励申报表》;2、境外上市相关证明文件、外汇进账单、律所出具的上市确认函及上市架构图;3、企业银行账户信息;4、市金融局、市财政局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申报流程:1、企业填写《武汉市企业上市融资奖励申报表》,向注册地区金融工作部门提出申请;
2、审核。各区金融工作部门预审,对符合条件的,出具审核意见函并将申报资料提交市金融局;市金融局每年5月10日及10月10日前对各区上报的审核材料完成复审,对符合申领条件的,集中将复审结果向市人民政府报送拨付奖励资金的请示。
3、拨付。待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市金融局按规定拨付。

联系方式

周丹82826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