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
阅读数:634次 2021-11-02
申报时间
2021-01-01 至 2021-03-10
支持方式
(一)资金扶持:为每个通过评审的项目提供2万至20万元的资金扶持。对获得5万元以上资金扶持的企业,优先在中国青年创新创业板挂牌。
(二)导师辅导:为重点项目配备一名创业导师,实行“一对一”创业指导。
(三)跟踪服务:为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供创业培训、创业孵化、项目融资和政策咨询交流等服务。
(二)导师辅导:为重点项目配备一名创业导师,实行“一对一”创业指导。
(三)跟踪服务:为大学生创业项目提供创业培训、创业孵化、项目融资和政策咨询交流等服务。
条件
(一)申报人必须是项目法定代表人。
(二)2020年5月31日前(含2020年5月31日)进行工商注册登记,2020年9月1日(含2020年9月1日)后,公司法定代表人、企业名称未进行变更的。
(三)吸纳3人(含3人)以上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发放三个月及以上的工资。
(四)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较为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
(五)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要求,市场前景良好,具有带动就业能力。
(二)2020年5月31日前(含2020年5月31日)进行工商注册登记,2020年9月1日(含2020年9月1日)后,公司法定代表人、企业名称未进行变更的。
(三)吸纳3人(含3人)以上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发放三个月及以上的工资。
(四)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较为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
(五)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要求,市场前景良好,具有带动就业能力。
办理流程
(一)项目申报(1月1日至3月10日)。项目申请人登录http://hbdcxm.hb12333.com,按照身份类别,选定申报通道,点击“我要申报”,进入“湖北政务服务网”,依次进行在线申请、法人注册和项目申报。或者直接登录“湖北政务服务网”http://zwfw.hubei.gov.cn,搜索“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依次进行在线申请、法人注册和项目申报。
(二)项目审查(1月1日至4月12日)。项目审查与项目申报同时进行。各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主管部门会同申报项目工商注册地人社部门,对在校大学生创业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网上审查,提交上级人社部门网上审核。各县市(区)团委会同申报项目工商注册地人社部门,对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项目网上审查,提交上级团委网上审核。
项目审查也可采取微信端审查方式,现场审查完毕即可提交。网上审查选择微信审查或电脑审查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操作,上传的照片信息必须清晰可见。
3月22日前各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团委必须完成网上审查并提交。4月5日前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必须完成网上审查并提交。4月7日前各市州团委必须完成网上审查并提交。4月12日前各市州人社部门必须完成网上审查并提交。港澳台、外籍和留学回国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申报人的学历审查工作由省级统一组织进行。
(三)报表提交。各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团委在所有项目网上审查提交后,登录“申报平台”下载打印《2021年度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审核表》。各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主管部门会同项目工商注册地人社部门签字盖章后,报省教育厅。各县市(区)团委会同当地人社部门签字盖章后,报团省委。
各市州人社部门在所有项目网上审查提交后,登录“申报平台”下载打印《2021年度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审核意见汇总表》,单位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省人社厅。
4月12日前各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团委必须完成项目审核表提交工作,4月27日前各市州人社部门必须完成项目汇总表提交工作。
(四)项目核查。团省委和省教育厅分别收集汇总各地报送的《2021年度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审核表》。团省委对各地团委网上提交的大学生创业项目进行汇总审核,省教育厅对各地高校网上提交的大学生创业项目进行汇总审核。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团省委联合对申报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进行资格审核。
(五)专家评审。由高等院校、专业行业协会、风险投资机构和企业等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团,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定,确定扶持金额。对拟扶持资金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项目进行专家复审。对拟扶持资金在前十名的项目,需通过在湖北电视台举办的大学生创业大赛确定扶持金额;不参与创业大赛的项目,扶持资金只给予5万元资助。
(六)资金拨付。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团省委根据评审团意见,确定大学生创业项目拟扶持名单,通过申报平台、三部门网站和新闻媒体等多渠道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创业项目,按规定拨付扶持资金。
(二)项目审查(1月1日至4月12日)。项目审查与项目申报同时进行。各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主管部门会同申报项目工商注册地人社部门,对在校大学生创业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网上审查,提交上级人社部门网上审核。各县市(区)团委会同申报项目工商注册地人社部门,对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进行实地考察和项目网上审查,提交上级团委网上审核。
项目审查也可采取微信端审查方式,现场审查完毕即可提交。网上审查选择微信审查或电脑审查其中一种方式进行操作,上传的照片信息必须清晰可见。
3月22日前各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团委必须完成网上审查并提交。4月5日前各县市(区)人社部门必须完成网上审查并提交。4月7日前各市州团委必须完成网上审查并提交。4月12日前各市州人社部门必须完成网上审查并提交。港澳台、外籍和留学回国高校毕业生创业项目申报人的学历审查工作由省级统一组织进行。
(三)报表提交。各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团委在所有项目网上审查提交后,登录“申报平台”下载打印《2021年度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审核表》。各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主管部门会同项目工商注册地人社部门签字盖章后,报省教育厅。各县市(区)团委会同当地人社部门签字盖章后,报团省委。
各市州人社部门在所有项目网上审查提交后,登录“申报平台”下载打印《2021年度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审核意见汇总表》,单位分管领导签字盖章后报省人社厅。
4月12日前各高校就业创业工作主管部门、各县市(区)团委必须完成项目审核表提交工作,4月27日前各市州人社部门必须完成项目汇总表提交工作。
(四)项目核查。团省委和省教育厅分别收集汇总各地报送的《2021年度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审核表》。团省委对各地团委网上提交的大学生创业项目进行汇总审核,省教育厅对各地高校网上提交的大学生创业项目进行汇总审核。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团省委联合对申报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进行资格审核。
(五)专家评审。由高等院校、专业行业协会、风险投资机构和企业等相关专家组成评审团,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定,确定扶持金额。对拟扶持资金在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项目进行专家复审。对拟扶持资金在前十名的项目,需通过在湖北电视台举办的大学生创业大赛确定扶持金额;不参与创业大赛的项目,扶持资金只给予5万元资助。
(六)资金拨付。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团省委根据评审团意见,确定大学生创业项目拟扶持名单,通过申报平台、三部门网站和新闻媒体等多渠道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创业项目,按规定拨付扶持资金。
联系方式
省人社厅联系人:向鹏,电话:027-87811208,邮箱:21891242@qq.com,邮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路8号,邮编:430071
省教育厅联系人:张杰,电话:027-87858627,邮箱:hbcyclub@126.com,邮寄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122号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邮编:430071
团省委联系人:梁成,电话:027-87235255,邮箱:hbsqczx@126.com,邮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东三路5号,邮编:430071
省教育厅联系人:张杰,电话:027-87858627,邮箱:hbcyclub@126.com,邮寄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122号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邮编:430071
团省委联系人:梁成,电话:027-87235255,邮箱:hbsqczx@126.com,邮寄地址: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东三路5号,邮编:4300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