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经开区重大新产品直接研发投入奖励申报

阅读数:701次 2021-10-23

申报时间

2021-08-02 至 2021-09-17

支持方式

1.企业对重大新产品实现产业化进行的研发投入,按照直接研发成本的4%给予奖励,每家企业年奖励总额不超过300万元。
2.重大新产品技术研发的直接成本核算参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19号)文件中关于“直接投入费用”的相关规定,主要包含以下三类:
(1)研发活动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动力费用;
(2)用于中间试验和产品试制的模具、工艺装备开发及制造费,不构成固定资产的样品、样机及一般测试手段购置费,试制产品的检验费;
(3)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运行维护、调整、检验、维修等费用,以及通过经营租赁方式租入的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租赁费。

条件

支持对象
2020年度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纳入统计联网直报平台的企业和未纳入直报平台的高新技术企业(含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
申报条件
1.企业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管关系及统计关系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企业实行独立核算,且财务制度健全,能够准确归集企业的研发费用;
3.企业最近一年内无不良诚信记录;
4.截至2021年7月31日,企业重大新产品已经实现产业化。重大新产品是指符合本区产业发展规划,采用新技术原理、新设计构思研制、生产或在结构、材质、工艺等某一方面比原有产品有重大改进,从而显著提高了产品性能或扩大了使用功能,经市场认可的技术含量高、经济效益好、产业带动性强的新产品。
5.企业申报的重大新产品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产品符合重大新产品的定义要求,《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汉南区)促进创新创业创造办法》实施后在经开区内首次开发、生产,拥有明晰的知识产权,技术成熟、质量可靠;
(2)重大新产品应在至项目申报年度的近三年内获得授权与产品相关的关键技术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
(3)产品经市场认可并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单款产品年销售收入1000万元以上。
6.相关直接研发成本投入从2018年1月1日起计算,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

办理流程

申报材料
1.企业重大新产品研发奖励申报表;
2.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企业开展重大新产品研发活动的相关证明材料:
(1)直接研发投入辅助账;
(2)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计划书和企业有权部门关于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立项的决议文件;
(3)自主、委托、合作研究开发专门机构或项目组的编制情况和研发人员名单;
(4)委托、合作研究开发项目的合同;
(5)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的费用分配说明(包括工作使用情况记录);
(6)属于集中研发项目的,提供集中研发项目研发费决算表、集中研发项目费用分摊明细情况表和实际分享收益比例等资料。
4.企业2018年度、2019年度、2020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报表全套;
5.企业已获相关知识产权证书(含已授权)复印件;
6.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1-7月企业重大新产品销售明细表(包含但不限于新产品名称、客户名称、开票日期、发票编号及记账凭证号)及相关销售合同;
7.企业重大新产品相关证明材料;
8.企业承诺书;
9.其他相关材料。
申报程序
1.企业将申报资料纸质一式一份装订成册,于2021年9月17日(周五)前提交至经开区市民服务中心C区四楼C415室,由区科经局(业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步审核通过后将电话通知企业,企业接到电话通知后于一周内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整合为一个PDF格式文件发送到邮箱1460638286@qq.com,申报资料纸质一式二份装订成册,于2021年10月15日(周五)前提交至经开区市民服务中心一楼大厅17号政策兑现窗口(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东风大道88号),后续将由业务部门聘请第三方审计公司,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
2.园区根据部门审核意见进行终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后,将资金拨付给企业。

联系方式

业务部门               邹凤明84891019
刘  炜84893537
杨雪梅85489469
政策兑现窗口           84735838
先进制造业产业园      王亚东84239968
汽车零部件产业园      李小刚84757881
商务城                游博文84218965
通航产业园            王  楠848529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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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保税区            毛乾川84739806
港口物流园            梁  力84855123
农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王  柳84750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