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度专利转化项目(高校院所类)的通知

阅读数:744次 2022-02-07

各有关单位:

为促进高校院所专利快速高效转化,助力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根据《湖北省促进专利转化 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专项计划实施方案(2021-2023年)》(鄂知发[2021]12号),现将2022年度专利转化项目(高校院所类)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湖北省辖区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鼓励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联合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存量有效发明专利50件以上;

(二)在专利转化实施方面取得一定成效;

(三)设有知识产权管理的专门机构或团队;

(四)已获得2021年度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立项单位不再申报。

三、申报材料

(一)湖北省专利转化项目申报书;

(二)湖北省专利转化项目诚信承诺书;

(三)需要提供的其他附件材料。

四、主要任务

(一)建立专利分级分类管理机制

按照专利分级分类标准,自行或者联合相关机构,对专利实施分级分类管理,按类别层级建立专利许可、转让实施清单和收储运营清单,并同意纳入“知慧桥”湖北专利技术运用公共服务平台(含子平台)。

(二)促进专利转化运用

两年项目建设期内,存量有效发明专利300件以上的各高校院所,每年专利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的数量需达到存量有效发明专利的20%以上或70件以上,50%以上专利转化到我省中小微企业,出让专利数量年均增幅15%以上,成交金额和实际到账金额显著增长。存量有效发明专利299件以下的各高校院所,每年专利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的数量需达到存量有效发明专利的20%以上或30件以上,0%以上专利转化到我省中小微企业,出让专利数量年均增幅15%以上,成交金额和实际到账金额显著增长。转化专利须在当年内完成备案登记,省知识产权局对项目考核验收,以备案登记的数量为准。

(三)探索完善专利转化运用制度和模式

支持加大专利转化成效在学科建设、职称评定中的考核权重;支持科研人员在岗或离岗从事专利转化工作;支持高校院所科研人员以专利股+现金股组合形式持有股权,开展科技创业与产业孵化;支持高校院所将沉睡专利以合同形式约定在一定期限内低价或无偿授予大学生转化实施;支持高校院所以“开放许可”等多种模式开展专利转化运营。

五、工作流程

(一)项目申报。按照自愿申报原则,各申报单位按要求填写《湖北省专利转化项目(高校院所类)申报书》,于2022年3月10日前报送至我局,逾期不予受理。电子版(应嵌入一个PDF文档,大小不超过50M)发送至邮箱hbipo12330@163.com纸件材料(一式五份)加盖单位公章。邮寄以当地邮戳为准。

(二)形式审查。省知识产权局组织对申报材料进行形式审查。

(三)专家评审。省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四)项目立项。省知识产权局根据专家评审意见,择优确定部分高校院所为实施单位,经公示后,予以立项并签定《湖北省专利转化项目(高校院所类)任务书》给予专项资金支持。

六、其他要求及说明

(一)项目资金应专款专用,符合相关资金管理办法要求;

(二)申报单位对项目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行性负责。申报单位弄虚作假、骗取专项资金的,依照相应法律法规严肃处理,3年内不得申报省知识产权局项目;

(三)项目实施单位必须遵照项目实施进度,及时总结项目建设成效,及时提交项目执行情况报告。

附件:1.湖北省专利转化项目(高校院所类)申报书》

2.湖北省专利转化项目诚信承诺书

湖北省知识产权局

2022年1月28日

联 系 人:杨雨佳  丁伟

联系电话:027-87520062  86759076

电子邮箱:hbipo12330@163.com

地  址: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广八路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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