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上关于“培育一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重要指示精神,响应《“十四五”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推进企业提升创新能力、专业化水平,即日起开设《专精特新知识产权专刊》,分析解读知识产权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策略,助力企业新格局创新发展。
各相关企业:
为引导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按照《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片区管理委员会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的通知》(武新规〔2021〕5号)和《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武汉片区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实施细则的通知》(武新管〔2021〕22号)等政策精神,现将2021年度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区级奖励资金申报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对2021年首次入选财政部和工信部支持的重点“小巨人”、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分别给予100万元、60万元、30万元一次性奖励(逐级认定的企业在已获得奖励的基础上给予差额奖励)。
1. 在东湖高新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 2021年首次入选财政部和工信部支持的重点“小巨人”、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的企业。
3. 从未在东湖高新区财政资金申领过同一专项资金奖励。
4. 近三年未发生过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1. 《东湖高新区专精特新小巨人奖励资金申报表》
2. 获评证明材料。
3.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4. 信用中国下载的信用报告。
5. 企业无违法违规及材料真实性承诺函(盖公章)。
相应材料按照各项目“办理材料”中的装订顺序胶装纸质材料一份,封面写明申报项目、申报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于2022年1月28日前提交至东湖高新区企服局(光谷政务服务中心7号楼7012、7018),盖章扫描电子档申报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donghuqifu@163.com。
联系人:
汪晶 67880565、任力强 67880073、查文进 67886020
附件:2021年度东湖高新区专精特新“小巨人”奖励资金申报书
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企业服务和重点项目推进局
2021年12月29日
为提升中小企业创新能力和专业化发展水平,推动中小企业专精特新高质量发展,根据《省经信厅办公室关于推荐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通知》(鄂经信办函〔2021〕85号)要求,我市组织开展第三批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报推荐工作。现就有关工作事项具体通知如下: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主导产品应优先聚焦制造业短板弱项,符合《工业“四基”发展目录》所列重点领域,从事细分产品市场属于制造业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和关键基础材料;或符合制造强国、网络强国战略重点产业领域;或属于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及关键领域“补短板”“锻长板”“填空白”产品;或围绕重点产业链开展关键基础技术和产品的产业化攻关;或属于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的创新产品;或属于省、市重点鼓励发展的支柱和优势特色产业等领域。1.在我市登记注册、连续经营3年以上、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中小企业,且属我市重点培育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或其他创新能力强、市场竞争优势突出的中小企业。2.坚持专业化发展战略,长期专注并深耕于产业链某一环节或某一产品,能为大企业、大项目提供关键零部件、元器件和配套产品,或直接面向市场并具有竞争优势的自有品牌产品。3.具有持续创新能力和研发投入,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市场营销、内部管理等方面不断创新并取得比较显著的效益,具有一定的示范推广价值。4.重视并实施长期发展战略,公司治理规范、信誉良好、社会责任感强,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国内领先,注重绿色发展,加强人才队伍建设,有较好的品牌影响力,具备发展成为相关领域国际知名企业的潜力。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被推荐:申请过程中提供虚假信息的;近三年发生过重大安全、质量、环境污染事故的;有偷漏税或其他违法违规、严重失信行为的。1.经济效益。截至上年末的近2年中至少有一年主营业务收入或净利润的增长率达到5%以上,企业资产负债率不高于80%。2.专业化程度。截至上年末,企业从事特定细分市场时间达到3年及以上;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达70%以上;主导产品在国内细分行业中享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3.创新能力。企业拥有有效发明专利(含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下同)1项及以上或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5项及以上;自建或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建立研发机构,设立技术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工程中心、院士专家工作站、博士后工作站等;企业在研发设计、生产制造、供应链管理等环节,至少1项核心业务采用信息系统支撑。4.经营管理。企业拥有自主品牌;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生产执行国际、国内、行业标准,或是产品通过发达国家和地区产品认证(国际标准协会行业认证)。1.上年度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及以上,且近2年研发经费支出占营业收入比重不低于2.5%。2.上年度营业收入不足5000万元,同时满足近2年内新增股权融资额(实缴)8000万元(含)以上,且研发投入经费3000万元(含)以上,研发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比例50%(含)以上,创新成果属于本通知“重点领域”细分行业关键技术,并有重大突破。各区组织企业填写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申请书(附件1),并对照标准、严格把关,参考“佐证材料”(附件2)进行初审核实,同时征求应急、市场、环保、税务等部门意见后提出推荐意见。省级专精特新“小巨人”推荐企业原则上为纳入市级“专精特新”培育库企业,已列为工信部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或产品的企业,不再推荐。1.申报采取网上填报与纸质报送相结合的方式,实行网上常态化申报,省经信厅定期通报申报情况,分期分批组织评审。2.企业通过线上系统报送(http://223.76.245.150:18090/qyzjtx)。按照本通知列明的申报材料(含“佐证材料”),自2021年10月9日开始上传,系统长期对企业开放,各区经信部门及时审核。请各区(开发区)经信部门于11月15日、2022年2月10日前将加盖公章的区级推荐文件、区级企业初审表(附件3)、推荐汇总表(附件4),企业申请书、佐证材料(企业申请书一式三份,佐证材料一份,企业申请书及佐证材料电子档同时发送至指定邮箱)报送至市经信局。胡超 李蕾 027-85316911 027-85316915